老人可以单独分户。
符合条件的自己可以独立户口。户口独立分户的条件为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可以申请分户。分户需要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分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分户口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综上所述,户口是通过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医保和社保需要到迁出地和迁入地的人力与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转移手续。如果子女户口在宁波,老人户口可迁入子女户口里。否则,老人单独立户或许比较困难。可以咨询当地公安局的户籍部门。医保和社保转移,也需要咨询社保局。因为转移后的医疗和养老都需要迁入地社保局报销和支取,所以有些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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