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市民卡有以下几个用途:1、市民可以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挂号、就诊、办理入出院等手续,也可按有关规定在定点药店购药;2、可以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各类登记、零星报销等手续;3、可以直接应用于公交、出租、图书馆、超市、便利店、园林、签约商家等众多领域,也可以缴纳水、电、煤、电话费等日常生活资费。
法律依据:《杭州市市民卡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民卡,是指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发放给杭州市民用于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市民卡具有信息存储、信息查询、交易支付等基本功能。
第五条 劳动保障、公安、民政、卫生、交通、园文、城管等相关应用部门应根据市民卡系统建设的需要,及时、准确、完整、无偿地向信息资源管理机构提供有关业务信息,并积极推动市民卡在本部门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各区、县(市)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民卡的信息采集、宣传、发放等推广应用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市民卡应用单位不得拒绝市民卡系统在本单位的应用。
第六条 市民卡发放对象为具有杭州市户籍的本市市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