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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2020-10-24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申请工伤认定工厂不同意解决办法:

一、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向工伤事故发生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二、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除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劳动、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准备上述材料,及时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认定,最后根据工伤认定结论进行下一步的权利保护程序。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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