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从低往高分别是0%、6%、9%、13%这四类征收率,根据其行业不同,适用的征收率也有所不同。
一、一般纳税人税率适用范围
1、一般纳税人0%征收率的适用行业为进出口货物;
2、一般纳税人6%征收率的适用行业包括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3、一般纳税人9%征收率的适用行业包括陆路运输含铁路、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4、一般纳税人13%征收率的适用行业包括销售或进口货物,但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增值税征收率:3%,5%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不动产转让与租赁,适用5%增值税征收率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除不动产转让与租赁以外,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今年减按1%)
三、销项税和增值税的不同
1、性质不同:销项税额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计算方法不同:销项税额分为含税、不含税两种计算方法。增值税则只有一种。
3、征收范围不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销项税额是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四、增值税的起征点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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