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协议书是否有效,主要看双方是否在意向书中明确清楚地约定协商事项的主要条款,如果在磋商过程中有违反诚信原则等情形的,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首先,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按照交易习惯等确定。
其次,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需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向书被认定为预约合同,具有法律拘束力。如果是磋商性文件,则没有法律拘束力;
再次,意向协议书可以参照要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以及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如果说意向书不符合这两面的构成要件的话,那么一般就不构成要约,不构成合同的成立。那么就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最后,商品预售合同属于预约合同,也就是属于一种意向协议书。即: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一、合同订立的两个步骤
合同的订立程序有两个步骤阶段,分别是要约和承诺。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是指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都有约束力。
承诺也可以称为接受或接盘。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
具体的订立流程如下:
1.洽谈协商。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的不同意见经过反复协商,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就是洽谈协商。
2.拟定合同文书。拟定合同文书是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文字表述出来。
3.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就要办理合同订立的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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