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之前发的金器一定属于女方的吗

2021-11-28 来源:榕意旅游网

离婚金器如果是男方在婚前作为彩礼给女方买的,属于女方,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双方约定了首饰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或者是婚后购买的,不属于女方,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一、男方出钱买房子写女方名字离婚后如何分配

男方出钱买房子写女方名字离婚后分配的确认方式:

1、若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的登记只写了女方的名字情况下,离婚后房子归属于女方,因为房子可视为男方对女方的房产赠送,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2、若是婚后男方购买的,只写女方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均等分配。

二、结婚时男方出资买房离婚后如何分配

1、结婚前由男方个人出资购买房产,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贷款或全款购买,将视为男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前男方出资买房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在男方自己名下,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仍旧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要分为两部分:个人还贷的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

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男方明确表示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对该房屋一般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婚前一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购房,双方都有出资,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能够证明是双方为了结婚而共同购置的房产,就算是没有女方名字,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离婚时男方否认买房时女方出资,女方也没有证据证明出过钱,且无法证明出资款不是赠与男方,这种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6、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婚后增加另一方为房产产权的共有人,应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给的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给付女方的彩礼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彩礼都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如果夫妻间有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那么彩礼即使是女方婚后获得的,也应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女方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