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租赁物租赁合同的约定

2024-01-02 来源:榕意旅游网

对租赁物的约定问题是,当事人需依法协商约定好租赁物的用途、期限、租金、维修义务等重要条款;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或者擅自改善租赁物造成损害的,则出租人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