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承揽人致定作人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2020-08-15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承揽人致定作人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