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险发生的医疗费用应该由参保人(学生本人)凭本人社保卡直接与医院结算。按医院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就可以,如果需要学校的协助,而老师不代办,可以找比较要好的同学代办,或者让亲友帮办。也可以向老师能力的上级领导反映。
1、学生报销门、急诊医疗费用和外省市门、急诊医疗费用需提供学生身份证、学生证、转诊单、医疗费单据(3个月以内有效,逾期作废)、病历卡,递交校卫生所。由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到校财务处领款。
2、学生报销在外省市所发生的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出院6个月内,凭学生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医疗费原始收据、出院小结(门诊大病病史)、明细帐单及相关资料等,集中到校医务室,统一到医保机构申请报销。
3、只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开具了转诊单然后去看病所产生的费用,都可以在比例范围内进行报销。
学生医保参保后,可以享受住院、门诊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等。另外有如下几个事项需注意,否则可能影响费用报销:
1. 需前往医保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2. 因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以报销;
3. 如是寒暑假或是日常休假离开学校所产生的住院或治疗的医药费不予以报销。
学校交的医保属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同地区缴费的金额有差异,享受的医疗报销也有不同。此外学生交的医保是城镇居民医保,单位交的医保叫城镇职工医保,两者虽然都是医保,但是本质上讲,差别是很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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