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报销报消比例如下:
1、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2、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外地就医报销需携带什么材料,前往社保局、医保局申请即可报销
1、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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