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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不能离婚怎么办

2020-09-25 来源:榕意旅游网

为了孩子不想离婚,可以跟想离婚的一方协商,找出婚姻相处中相关的问题,做出改变。但是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是有离婚的自由的,如果另外一方决心要离婚,可以先进行协商,尽量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方面,达成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协议。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对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申请离婚。

一、不让探视孩子怎么起诉

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归属权做了明确的规划,一方抚养,另一方则有定期探视的权利。如果抚养的一方阻扰享有探视权的一方看孩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不让看孩子具体怎么起诉呢?

首先,不让看孩子发生时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尽量做到不打扰孩子正常生活,避免家庭矛盾再次升级。

如果对方确实有意为难,在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地点、时间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实践中以下情形可以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

第一,在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没有对孩子的探望权进行处理的,离婚后双方就探望子女问题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一方就探望权问题可以提起诉讼。

第二,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问题作出判决和调解后,在离婚后若双方就子女探望权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再次提起诉讼。

二、如果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索要孩子抚养费,实际上还是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

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后追索抚养费怎么办

方式一:夫妻双方协商。

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根据离婚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费支付的的协议条款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抚养费怎么追要,应该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但如果实在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要孩子抚养费。

方式二:通过法院起诉追要。

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离婚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追要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追要子女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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