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协商处理共同拥有的不动产,若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判决归属于一方。离婚时,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两类补偿:一是共同还贷款项,二是财产增值部分。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房产登记归属于一方,但需向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
法律分析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而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某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即将进行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补偿。所以,离婚后,房子登记归一方所有。但要向另一方支付两类补偿:一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二是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只要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拓展延伸
在离婚时,处理没有房产证的共同财产需要采取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情况。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或共同还贷的,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以视为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可以商定将房产出售后分割所得。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夫妻双方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分配。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获取具体指导。
结语
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处理不动产,若无法协商,法院可判决归一方。离婚后,房产登记归一方所有,但需向对方支付还贷款项及财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处理无房产证的共同财产需确定所有权归属,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具体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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