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定的保证责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决:
(1)担保人是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不能随意否认担保。如不愿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
(2)担保人如果已经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可以向债务人、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偿还担保人偿还的数额。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人和借款人长期不还款将会产生以下后果:
1、贷款罚息,银行借款逾期后,罚息、违约金是非常高的,累加计算,还款人和担保人还款压力会增加;
2、被银行催收,贷款逾期后,联系不到借款人或者借款人不还款,那么就会找到担保人来还款,每天都会接到银行的催收电话;
3、影响征信,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征信都会受到影响,后期想要再到银行办贷款会增加难度;
4、被起诉,被银行起诉后,法院会强制执行,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房产、车产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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