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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未离婚是否发生效力

2023-03-11 来源:榕意旅游网

如果是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则不离婚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离婚不给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不可以不对孩子抚养权做分割。因为协议离婚条件之一是:必须已经适当处理子女抚养权。也就是说,男女双方离婚后,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作出了合理的安排。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双方要对子女的抚养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给付期限、甚至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探视孩子达成协议。

二、如何判断是该不该离婚

该不该离婚不需要判断。只要双方愿意协议离婚就不需要什么理由,直接去民政局办,一方不想离婚的,那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那这样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才可以判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遗赠和生前赠与两者的区别

遗赠与生前赠与,都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两者有相同处,但两者的差别也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赠与的成立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2、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

3、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生效。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

4、两者的方式不同。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

5、接受一方负有的义务不同。遗赠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附带条件,而生前赠与则不附带任何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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