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导致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兼职能够,但是不能对完成本单位工作导致严重影响。还有,不知道你在本单位有无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之类的协议,如果签订,你无遵守,就违法了。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 工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工人交纳工伤保险费。工人发生工伤,由工人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受工伤保险职责。该限定事实上认同了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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