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职工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进行赔偿?

2023-02-10 来源:榕意旅游网

职工上班期间交通事故死亡需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享受同等待遇;因工外出期间下落不明需支付工资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可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被法院宣告死亡的职工按工伤死亡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一、职工上班期间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赔偿

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伤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因工下落不明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结语

职工在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近亲属有权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比例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对于因工下落不明的情况,供养亲属可以获得工资的预付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月度支付。如职工被法院宣告死亡,将按照工伤死亡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