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起诉人要收集著作侵权的证据,然后写起诉书,到有管辖权人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一、著作权侵权受害人的损失怎么计算
在确定著作权受到多少损失,还要先认定是否属于被侵害的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
2、具备独创性;
3、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只要有上面有一个条件不具备,那么,所谓的被侵犯的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所侵权的被告当然就没有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一旦被侵犯的,可以按照计算的损失要求损害赔偿。
按规定,被侵犯著作权的,一般有以下7种计算权利人损失的方法,即:
1、被告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
2、被告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原告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4、原告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5、被告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原告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6、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7、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二、著作权侵权该如何认定
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认定原、被告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方面也有过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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