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没有保证。代理人无权代理的,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经代理人认可后对代理人有效;代理人不认可或者善意撤销的,签订的合同对代理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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