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刚结婚就离婚彩礼可以协商退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