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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书是不是要约

2021-05-21 来源:榕意旅游网

招标书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指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而招标书属于邀约要求,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如何设立合同关系

设立合同关系的方式有:

1、要约。要约应具备的条件有:

(1)内容具体确定;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3、要约邀请;

4、要约生效时间;

5、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6、要约的效力;

7、承诺的方式;

8、承诺的期限;

9、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二、跳广告是要约还是单方允诺

在一般情形下,悬赏广告属于要约。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三、要约邀请有哪些条件

要约邀请有下列特点:要约邀请的目的在于促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邀请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不是订约行为;要约邀请是一种意思表示;以及要约邀请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作出某种承诺而约束要约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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