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本人直接申报纳税。
(2)委托他人申报纳税。
(3)邮寄申报。对采取邮寄申报纳税的,以寄出地的邮戳为实际申报日期。纳税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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