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结婚后买房子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双方也没有明确约定的,并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