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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2020-12-01 来源:榕意旅游网

在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赔偿。

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全责的一方承担。

双方就赔偿事项,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处理。

一、保险公司全险赔偿标准

机动车购买了汽车全险,一般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不是故意行为,那么保险公司会全额理赔。根据民法典第1213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商业保险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由侵权人赔偿。

1、如果是小事故。可以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车主可以自行拍照取证,然后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填写相应的协议书,走事故快速处理理赔程序。

2、如果是大事故,包括车辆不能行驶、有人伤、误损等,这时一定要走正规程序,先报案再找保险公司。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发生事故后,单方事故的直接由保险公司按照车损赔偿。

如果双方事故需要交警判定责任,则先由交警出具认定书后由保险公司按照责任比例赔偿。理赔顺序是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赔偿数额超过的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为汽车司机违章驾驶等行为造成了人员重大伤亡,则汽车司机还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二、摩托车与小车相撞怎样赔偿损失?

摩托车与小车相撞的应当先由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摩托车和小车进行定责,定责后,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三、撞车后出现人员受伤如何赔偿

撞车后出现人员受伤的赔偿如下:

1、车祸撞伤人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过错方当事人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

3、赔偿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交警介入调解赔偿;调解不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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