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针对不同的受伤情况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要根据所受伤进行鉴定之后的结果才能判断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如果不能继续从事劳动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支付相关的赔偿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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