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红协议
甲方:*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技术人员)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系甲方的技术人员, 为甲方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支持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乙方为甲方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价格。每年甲方给乙方以年度税后可分配利润的10%分红。
第二条:分红条件。1、乙方需与甲方签订技术保密协议,完成规定的技术开发规划,并按技术开发规划的进度安排,完成技术开发项目。2、公司税后有可分配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3、乙方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条:分红股权约定。乙方在甲方的分红,是没有任何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10%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10%的股权。
第四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要变更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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