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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判刑了监外执行过了怀孕期间算刑期吗

2023-04-29 来源:榕意旅游网

犯罪在监外执行期间应计入刑期。监外执行是指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特殊原因在监外执行处罚的一种方式。但死刑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不得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需计入刑期,如病愈或哺乳期满后,若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若刑期届满,应及时释放。监外执行需经相关司法机关批准,严重疾病需省级医院诊断证明。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意见并获批准。

法律分析

算刑期,犯罪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之内。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处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之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由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应当及时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结语

犯罪在监外执行期间应算刑期。监外执行是对有特殊原因不宜收监的罪犯的一种执行办法。对于死刑或死缓未减刑的罪犯不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算在刑期内,如监外执行原因消失,刑期未满仍收监执行,刑期届满应及时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形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符合第二项情形的,也可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批准机关审批。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二节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第三百一十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收监执行决定: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暂予监外执行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或者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罪犯被收监执行后,所在看守所应当提出不计入执行刑期的建议,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所在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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