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向配偶追偿、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或提起诉讼。如被宣告失踪,可向财产保管人请求清偿债务。债务人下落不明,债务履行期限已到,债权人有以下救济途径:
1、若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向配偶追偿;
2、若债务设定了担保,可向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
3、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4、若当事人被宣告失踪,可向其财产保管人请求清偿债务。《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