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过程中有以下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应当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转让股权是否存在权利负担或者瑕疵;
3、股权转让的价款确定,当事人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
一、股权转让中评估需要多久时间
股权转让评估需要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需要两周左右。评估需要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营业执照、总帐、明细帐等。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转让股权价格低于市价
股权转让时,转让价格和转让比例是最重要的两个因素,一般情况下,股权价格系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无需与股东转让的出资额相等。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市场上常见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按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出资额确定,可称为“出资额法”。
第二种方式,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公司资产评估后价格确定,可称为“评估价法”。
第三种方式,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第四种方式,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由公司净资产来决定,这种做法类似于评估价法,但是需要受让人承认公司的净资产,否则还是建议通过资产评估公司对公司进行评估后,以其价格作为标准进行收购。
三、股权出资如何认定出资人已经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的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股权出资如果不符合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法院可以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达到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法院可以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出资如果不符合第(四)项的规定,也就是出资的股权没有进行评估作价,那么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评估价额如果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法院就会认定该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