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与董事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股东是公司的基础,董事又称执行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出,担任者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股东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限制董事管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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