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开发票是违法的。如果多开发票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发票多开了一张如何处理?
多开了一张普通发票:
1、客户可以将发票退还给你的情况,直接将这张发票冲红;
2、客户不退还的情况,如果以后这个客户也不用再作了,就等遗失申明,去税务局办理发票遗失手续,将这张发票冲红;
3、客户如果同意,可以直接将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作记账依据(第一张发票的存根联).
多开的增值税发票:
1·如果是老客户的话,说明原因沟通好后,下次交易在少开这部分就行了,毕竟开红字发票很麻烦,特别是对方已经认证抵扣做账的情况下.
2·如果就此一笔的话,以后不再有交易,那么对方有义务协助办理开具红字发票证明,如果对方据不执行,可以向对方国税局举报.
多开一张发票的后果:
属于虚开票是违法的,希望你们并不知情,那么你们毫无疑问被人阴了,这是事实.
说真的你们公司相当混乱,作为一名会计居然不知道对方是否支付款项.你该给你们单位领导提提意见了,完善下财务制度.最起码的购销业务的支付明细应该让你知道啊,否则你杂做账呢!
我不知道你说的你们开的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票,我就假设这里是专票了.首先你得确认对方是否未收到第一张发票,
假如对方真未收到该第一张发票的,即没有认证.那你直接向你们当地税务局递交红字申请单,等待审批,而后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假如对方其实已经收到第一张发票,而骗你们说没有收到,这就属于虚假的业务而给对方多开具发票.你现在能做什么?你想开红字发票冲销,但是税务局会问你凭什么.你把原因说了,人家还会说你都不知道对方收到没收到就虚开发票,也不把第一张发票开了红字冲销,就开第二张发票,帮助对方逃税那是违法的.当今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向你们补款.
对于这种情况你在给对方开第二张发票时,你必须确认'先'把第一张发票开红字冲销了,否则吃亏的永远是你自己.
假如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你得告知税务机关,专管员,并将此遗失发票的相关信息在税务登记报上刊登,然后开红字直接冲销就行.很可能你们还将受到小小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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