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的时间有规定吗?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具体如下: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采用交款发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照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将货物分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均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开具发票的相关明细简单来说,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参以上就是对于开具发票的时间有规定吗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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