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有多久
1、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有多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
(2)审查逮捕7天;
(3)侦查期限60天;
(4)审查起诉45天;
(5)法院审理45天.以上合计197天,这不包括可能发生突发情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一审法院审理期限有多久
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自诉案件。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上述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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