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因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不再有聘用关系,一般用人单位会直接跟员工说明情况,双方和平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这个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的,不算开除员工给予N+1的补偿,这点要注意。如果单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那么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司法实践上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要根据以下两种不同情形来看,以办理退休手续可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容易处理员工到达退休年龄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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