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
一、上市公司资不抵债的会有什么后果?
企业资不抵债的后果就是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资不抵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破产案件一旦被法院受理,无论企业是否盈利,企业均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经营被终止。《企业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公司破产清盘是不是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清盘并不等同于申请破产。清盘是指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进行的清算债务等一系列程序。申请破产是在具备破产条件时,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有限公司宣布破产流程
有限公司宣布破产流程:1、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5、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6、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7、由公司破产清算召开债权人会议;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规定的,应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进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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