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按揭转按揭操作流程:
1、找到新银行,寻找一家可以为房贷给出更大利率优惠的接收银行;
2、带齐申请材料,包括原来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还款记录,到接收银行网点填写“转按揭”申请表;
3、信用查询,申请后,欲“转按揭”者须授权接收银行进行“个人信用档案”查询;
4、记录要良好,若申请者个人信用记录中没有恶意拖欠贷款的记录,接收银行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转按揭”的决定,同时会电话通知申请人;若个人信用记录中有拖欠贷款或刷爆信用卡的记录,接收银行可能会拒绝接收“转按揭”;
5、提前还完款,获得接收银行认可后,向原来的贷款发放银行申请提前全额还贷。由于许多银行要求“提前全额还贷”须提前一个星期申请,所以此过程大约需要半个月;
6、签订新合同,向原贷款发放银行提前全额还贷并拿回抵押的房产证后,到接收银行网点签订新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7、重新办抵押,拿着房产证、全额还款证明、与接收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到各房屋所在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先办理解押手续,后办理新的抵押手续;
8、手续交银行,将房产证、解押手续、抵押手续交给接收银行。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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