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子公司如果在经营时发生法律纠纷,正常情况下,母公司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同理,母公司发生的债务纠纷,同样无须子公司承担。
参照的法律条例可以见《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子公司享有财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一、子公司是否是独立法人
是。子公司是其一定数额的股权被其它公司持有而由其它公司控制的公司。持有其它公司股权并能控股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股份控制的经济关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二、子公司清算母公司怎样处理
子公司进行清算的,母公司在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子公司承担责任。
子公司与母公司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子公司进行清算的,母公司不需要对其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所有民事责任都由子公司自己承担。
三、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有什么区别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有:
(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意志关系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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