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如果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可以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时,法院可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个人债务。离婚时,不动产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在婚后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需要也不能分割对方的婚前个人房产,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则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该不动产。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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