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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可以转行政吗

2022-09-26 来源:榕意旅游网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可以转行政。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可以交一定的保证金即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很小,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之前也会考虑不予起诉,而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受理以外的一切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大多是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1983年9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由国家安全机关承担间谍、特务案件的侦查工作。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上述案件,侦查终结后,应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当给予公安行政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依照本章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在理解和适用本条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不一定都应当转为公安行政案件办理,有些案件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执法主体给予行政处罚。

2.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当给予公安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的,依照本章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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