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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判处拘役需要批捕犯罪嫌疑人吗?

2022-04-18 来源:榕意旅游网

拘役是一种短期关押刑罚,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拘役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自由权,进行关押和强制劳动改造。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至6个月,可延长至1年。被判处拘役的犯人在服刑期间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但需根据其表现和对剩余刑期的影响进行综合考虑。拘役所或看守所可以建议继续准许或取消回家的决定。

法律分析

一、可能判处拘役需要批捕犯罪嫌疑人吗?

可能判处拘役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能逮捕,因为逮捕适用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

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

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

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拘役有哪些规定?

1、拘役适用的对象

主拘役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人。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这是拘役与管制区别之关键。拘役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予以短期剥夺,实行关押,并对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故其属于短期自由刑,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性。

3、拘役刑期较短,幅度窄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三、拘役期间是否可以回家?

(一)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是否准许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回家,应当根据其在服刑期间表现以及准许其回家是否会影响剩余刑期的继续执行等情况综合考虑,由负责执行的拘役所、看守所提出建议,报其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二)对于准许回家的,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告知其应当按时返回监管场所和不按时返回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将准许回家的决定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决定机关辖区内有固定住处的,可允许其回固定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可在决定机关为其指定的居所每月与其家人团聚一天至两天。拘役所、看守所根据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服刑及回家期间表现,认为不宜继续准许其回家的,应当提出建议,报原决定机关决定。

被判处拘役的犯人不需要批捕,拘役的对象是罪行较轻,适合短期关押的罪犯;拘役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自由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关押,强制劳动。拘役的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在1~6个月之间,如果数罪并罚,可以延长至一年。

结语

在拘役制度中,被判处拘役的犯人不需要批捕,适用于罪行较轻、短期关押的情况。拘役剥夺了犯罪嫌疑人的自由权,实行关押并强制劳动改造。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一般为1个月至6个月,如果有多项罪行需要并罚,最长不超过1年。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根据其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和回家是否会影响剩余刑期的执行等情况,可以准许其每月回家一天至两天。拘役所、看守所会根据罪犯的表现提出建议,决定是否继续准许其回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五节逮捕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撤销逮捕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侦查第十节技术侦查第二百七十一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隐匿身份实施侦查时,不得使用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方法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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