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需要准备的东西如下:
1、起订公民代理委托代理合同;
2、双方协商确定代理权限一般授权、特别授权、代理费金额、代理费支付情形及支付方式;
3、签字按手印;
4、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一般授权/特别授权;
5、受托公民可以持授权委托书处理该诉讼事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