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验伤费用先由受伤人垫付,事后可以向侵害人追偿。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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