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以上八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优先考虑以下情形:父母一方已做绝育手术、子女与该方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且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果父母条件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能帮助照顾子女,则可优先考虑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八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法律分析
一、两岁以上八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八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拓展延伸
如何确保孩子在离婚后的抚养权争议中得到公正对待?
在离婚后,确保孩子在抚养权争议中得到公正对待至关重要。首先,法律制度应明确规定孩子的最佳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法院应该依据孩子的身心发展需求、父母的抚养能力和关系等因素做出判断。其次,建立独立的抚养权评估机构,由专业人士进行评估,提供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制度,确保无力维权的一方也能获得合理的法律支持。此外,加强监督机制,确保法官和评估人员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最后,提倡父母间的合作和沟通,尽量达成共识,以保证孩子的福祉和稳定成长。通过以上措施,我们能够更好地确保孩子在离婚后的抚养权争议中得到公正对待。
结语
在离婚后,确保孩子在抚养权争议中得到公正对待至关重要。法律应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首要考虑,综合考虑身心发展需求、父母的抚养能力和关系等因素。建立独立的抚养权评估机构,提供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法律援助制度,确保无力维权的一方也能获得合理支持。加强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和专业性。提倡父母间的合作和沟通,以保证孩子的福祉和稳定成长。通过以上措施,我们能够更好地确保孩子在离婚后的抚养权争议中得到公正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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