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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交通事故的保险赔付顺序是什么?

2020-04-16 来源:榕意旅游网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事故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根据最高法院规定,伤者可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地区规定未明确先后顺序,仅限制医疗费重复支付。帮工人提供无偿劳务致人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拒绝帮工不承担责任。故意或重大过失可连带赔偿。赔偿原则包括实际发生金额给付、低于标准应补足差额,已获赔付不重复给付,待遇项目按法规赔偿。

法律分析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也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在进行赔偿时可以参照下列原则: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涉及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根据最高法院的答复,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可以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然而,许多地区并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同时,根据法院的解释,帮工人在提供劳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进行赔偿时,应参照以下原则:对于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项目,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不能重复支付;对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应按照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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