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串通投标的严惩措施: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且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同样受惩罚。构成本罪需情节严重,如采用卑劣手段、多次实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恶劣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等。
法律分析
1、《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本罪属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实施了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渭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采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标的;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的。
拓展延伸
串通投标:从法律角度探讨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别及未中标情况下的法律处理方式
串通投标是指供应商之间达成协议,共同参与招标过程,以操纵竞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从法律角度看,串通投标行为可被视为行为犯或结果犯,取决于国家法律体系对此的界定。行为犯强调的是行为本身的违法性,而结果犯则关注的是行为导致的后果。对于未中标的串标行为,法律处理方式可能包括罚款、吊销资质、行政处罚等。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国家法律、招标规则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来确定,以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结语
串通投标严重损害了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此行为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处罚。然而,只有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如采用卑劣手段、多次实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法律对未中标的串标行为也有相应处理方式,如罚款、吊销资质等,以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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