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离婚时,一方有家庭暴力是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主要依据,也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离婚的一方,必须出示对方具有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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