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办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法规和政策,配套商品房一般可办理产权证,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5年内不能交易。而由开发商代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是否可办理产权证需考虑土地性质和拆迁协议规定。对于已具备产权证的拆迁前产权,虽需一定手续,但仍可办理产权证。办理产权证需通过房管部门,并缴纳相关费用。因此,拆迁安置房是否可办理产权证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产权证。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
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结语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安置房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配套商品房,个人所有权需满足一定期限;另一类是由动拆迁公司代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国有土地可办理房产证并上市交易,而集体土地需进行地性质变更。安置房能否办理产权证取决于其拥有的产权性质和拆迁协议规定。首先需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并核实拆迁前的产权情况。若有产权证但开发商未及时办理,通过拆迁协议仍可办理产权证。产权证办理需通过房管部门,缴纳费用并按现行房屋售价比例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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