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拘留人员委托律师控告是否需要支付律师费用,应该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如果被拘留人员是无罪的,那么他有权利得到法律援助,即国家出资为其提供辩护律师。如果被拘留人员委托律师控告的是国家机关,如公安局等,那么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国家应该承担律师费用。如果被拘留人员和被告之间存在民事诉讼,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律师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被告败诉则应承担律师费用。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被控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聘请辩护人,也可以由国家指定或者委托一个人充当辩护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在刑事诉讼中,无论聘请辩护人还是由国家指定辩护人,均应当由国家出资提供。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国家机关败诉的,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当事人依法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由当事人承担律师费用。当事人败诉,应当承担对方当事人的律师费用。但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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