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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服务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吗

2020-12-22 来源:榕意旅游网

保洁服务合同是否属于承揽合同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根据要求完成工作,付出自己的技术、设备或劳力获得报酬,而劳务合同只要付出劳务便可获得报酬。因此,保洁服务合同一般为承揽合同,但如果固定为某些单位提供保洁工作则可能为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关键要看合同双方的关系以及合同内容的约定。

一、雇佣和承揽有什么区别

雇佣与承揽之间具体以下区别:雇佣合同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

二、劳务合同解除是否要赔偿

劳务合同解除要不要给予经济补偿,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例如提前解除劳务协议,构成合同违约的,需要支付赔偿。如果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解除的,不需要支付赔偿。

劳务合同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可以分为三大类具体如下:

1、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

2、以劳务为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佣合同;

3、以共同从事一定工作为目的的合同,例如合伙合同。

劳务为给付的合同可以称为广义的劳务合同。广义的劳务合同即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存在着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

3、雇主的义务不同;

4、调整的法律不同;

5、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

6、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三、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吗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承揽合同案例评析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按照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的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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