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职期间因生病丧失职劳动能力,社保有何政策??职工在职期间因生病丧失职劳动能力,社保有何政策?一、《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第(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二、、造成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范围如下:1、医疗费赔偿医疗费的赔偿,应参照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计算。2、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第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第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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