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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电动车上路新标准

2020-11-27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

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和疾病;携带行驶证和悬挂号牌;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安全座椅;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车身0.3米,并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发生货物散落、飘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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